更新时间:2025-11-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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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经济纠纷代位追偿的条件和手续有哪些
经济纠纷代位追偿需满足以下条件:
1.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、确定,且已届清偿期。
2.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,对债权人造成损害。即债务人不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到期债务,又不以诉讼或仲裁方式向其债务人主张到期债权。
3.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。
4.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,如基于扶养关系、抚养关系等产生的给付请求权。

手续方面:
债权人需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,提交起诉状,写明原被告信息、诉讼请求、事实与理由等。同时,要提供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、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等相关证据,如合同、借条、催款记录等。法院受理后,会依法审理并作出判决。
二、经济纠纷代位追偿需要什么条件
在经济纠纷中,代位追偿一般指债权人的代位权。根据《民法典》规定,行使代位权需满足以下条件: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且已到期。只有合法的债权才受法律保护,同时债权需已届清偿期,债权人方可行使权利。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,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。“怠于行使”指债务人不以诉讼或仲裁方式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。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。若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未到期,债权人不能代位行使。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。如基于扶养关系、抚养关系等产生的给付请求权,这类债权与债务人的人身密切相关,不得代位行使。
三、经济纠纷代位追偿需要什么条件才能起诉
经济纠纷代位追偿起诉需满足以下条件: 首先,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且已到期。这是基础前提,确保债权存在且届清偿期。 其次,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次债务人的到期债权。即债务人应当行使权利却不行使,给债权人造成损害。 再者,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。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,如基于扶养关系、抚养关系、赡养关系、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等,不能代位追偿。 最后,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。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,由债务人负担。 满足上述条件,债权人可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,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。